| 標題 | 115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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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3-16 12:50~2026-04-30 12:50 更新時間: 2026-03-16 12:54:32 |
| 訊息內容 |
號函辦理。 二、教師得視需要同時申請市內與市外介聘,惟須切結經參加市內一般教師或超額教師介聘成功後,即應放棄其市外介聘之申請。 三、115年度市內介聘作業日程表摘要: (一)115年3月31日至4月7日: 申請超額、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之超額教師、原住民身分教師、取得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教師、現職教師於4月7日(二)前自行上網填報資料(不填志願),並檢具證件向原服務學校提出申請。上網填報自3月31日(二)上午10時起至4月7日(二)中午12時止。 (二)115年4月20日: 公告市內介聘、原住民身分教師優先介聘、取得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教師優先介聘缺額表、優先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缺額表及介聘教師積分序位表。 (三)115年4月20日至4月22日: 申請市內介聘教師選填志願學校者,自4月20日(一)下午2時起至4月22日(三)中午12時止上網填報。 (四)115年4月24日: 下午1時30分辦理市內介聘網路公開作業。下午6時前公告介聘結果於教育局網站。 (五)115年5月6日: 介聘成功教師應於5月6日(三)中午12時前攜帶有關證件及教育局公告介聘成功名單之文件至新任學校報到及接受教評會審查。 四、檢附「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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