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育部研編「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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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6-23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23 14:49:40 |
| 訊息內容 |
1.教育部為協助教育人員提升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專業倫理之防治知能,提供違反專業倫理之案例樣態、案例評析及專業倫理防治指引等內容。 2.「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之「參、附錄」各案例之3.專業倫理防治指引。 3.請本校教師務必參閱「專業倫理防治指引」之「參、附錄」各案例之3.專業倫理防治指引(P7-P15)。 4.列舉案例1專業倫理防治指引(P7) (1)若無正當理由,校長或教職員工應避免與學生有私下通訊軟體個別互動。 (2)校長或教職員工應避免基於與性或性別有關之目的饋贈學生物品。 (3)校長或教職員工應避免於公務之外單獨使用汽機車接送學生。 (4)校長或教職員工應避免單獨帶個別學生出遊。 (5)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或給予學生對未來與情感發展有關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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