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客家委員會補助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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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3-26 00:00~2025-04-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26 12:54:33
訊息內容

一、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25日中市教人字第1140016667號函轉臺中市政府114年2月25日府授客文字第1140050510號函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現為擴大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參與認證,爰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條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納入旨揭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並追溯至113年起適用。

四、本校同仁113年度如有參加客語認證之情形,得檢具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需加戳到考證明章)及收據暨切結書,請於114年4月11日(五)前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

五、本校同仁114年度如有參加客語認證之情形,得檢具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需加戳到考證明章)及收據暨切結書,申請期限如下:

1、第一梯次:請於114年9月12日(五)前。

2、第二梯次:請於114年12月26日(五)前

六、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如實施計畫附表,各梯次報名期限請逕至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