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3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實施計畫及相關法令規章
訊息分類 重要公告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4-11-27 00:00~2025-12-04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27 10:52:45
訊息內容

檢送113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實施計畫及相關法令規章,請各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8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3068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並督導學校落實正常教學,本局自113年10月起至114年4月30日止,將對所轄各國中完成一次無預警視導,並對所轄國小抽訪10%學校進行無預警視導,本局將於視導當天上午8時30分前或中午12時30分前通知,請各校協助配合辦理。
三、為利學校在教學現場能依規定落實正常教學,並於視導當天準備完整資料,請各校預先備妥附件資料並定點存放,並依學期進度定期更新資料,以利落實正常教學之施行。
四、另計畫內之「視導指標與學校應備齊資料表」內列有「教室日誌」項目,考量國小多採「巡堂紀錄」之方式辦理,爰若國小學校未有教室日誌者,得以「巡堂紀錄表」替代,俾減輕學校行政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