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辦理113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1-30 00:00~2024-07-0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30 14:54:23
訊息內容
轉知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辦理113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8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06728A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綠色化學推廣,擴大知識傳遞及建立科學觀念,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以下稱化學署)辦理本旨案計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9日止。
(二) 執行期限:自核定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三) 對象:民間團體或學校(大專校院及國民小學)。
(四) 徵求主題:應用或建置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之教材、動畫、繪本、桌遊,或辦理研習、教育推廣、競賽等活動。
(五) 推廣對象:學校師生、原住民族及一般民眾(推廣於師生、易受傷害族群或原住民族優先)。
(六) 範疇:
1、 應用化學署於107-113年建立之綠色化學或參考國際(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教材、動畫、繪本、桌遊等進行教學或研習等推廣。
2、 以綠色化學12原則配合化學署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為主題,開設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相關課程、編撰教材、教案、設計實驗、辦理演講、營隊、競賽及相關教學活動。
3、 參考化學署全球資訊網主題專區及國際(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資料編撰與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相關之教育推廣活動,包括編撰教材、教案以及設計動畫、繪本、桌遊等。
(七) 案件數及額度:
1、 原則每案上限新臺幣(下同)15萬元,總經費120萬元。
2、 化學署得依案件實際申請情形及審查結果,於總金額內,調整補(捐)助案件核定之數量及金額。
3、 其他經費申請及相關資訊,請詳見計畫內容。
三、 檢附化學署來函相關附件,如有公開徵求案相關問題,請洽化學署李昱宣技士,電話02-23257399,分機55511,聯絡信箱:yusyuan.li@moenv.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