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為檢討本市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一案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3-21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21 12:05:02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交通局113年3月18日中市交運字第1130015022號函辦理。

 

二、

本市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之112年第二次修正公告業於112年12月27日起生效,

公告資料及區域詳細座標位置請至本府交通局網頁(https://www.traffic.taichung.gov.tw/)

/便民服務/線上查詢/遙控無人機進飛場域查詢,圖資請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

(https://drone.caa.gov.tw/)查詢。

 

三、

為配合民航局圖資更新期程,辦理113年第一次修正公告事宜,貴管如有調整空域公告之需求,

請於113年4月22日前依所附電子檔格式(如附件)提送資料予本府交通局(需註明新增、刪除或修正),

逾期將不予受理;如無調整則無須回復。

 

四、

有關前項資料之位置點地理座標請依照世界大地測量系統-1984(WGS-84)為參考基準,

以WGS-84之度、分、秒格式標示座標點之檔案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