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國中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能力,
並通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爰該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
請確實薦派1至3人參與研習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112學年度完成閩南語
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繳交且無缺考者,得申請報名費補助),並於
112年10月27日(星期五)前至本局局務調查表(編號:14003)完成薦派名單填報,說明如下:
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公立國民中學,全校(國中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
13至36班至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
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請惠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
將由中教大另行函送備查。
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員額,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具閩南語基礎能力
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得自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起至112年12月5日(星期二)
止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自行報名,依報名順序及核定結果依序錄取。
研習課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賴小姐,電話:(04)22183958、
電子信箱:s9001852000@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