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案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7-03 00:00~2024-07-03 23:50 更新時間: 2023-07-03 15:35:3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35745函
及110年1月2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0965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本市於112學年度賡續辦理旨階認證
審查;相關內容修訂如下:
(一)修訂進階專業回饋人才之認證資格,放寬具備5年以上代
理教師年資之現職正式教師申請進階認證。
(二)增訂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流程。
三、請轉知並鼓勵教師參與相關認證,本局將另函知相關
培訓課程之訊息。
四、檢附旨案認證手冊3份及觀察工具1份,相關資訊亦可於本
市教專中心網頁下載(網址:http://tepd.tc.edu.tw
/tepd/func_detail.php?g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