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3月26日教研課字第1091100412號函辦理。二、國家教育研究院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饋等),需商借國民小學教師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三、茲請貴校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09年4月17日前推薦符合資格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免備文送本局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