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年2月2日115公字第003號函辦理。二、 國小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遭變故、家境清寒,致 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助學金。三、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5年2月23日至3月20日向該會提出申 請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四、 申請資格:國小(限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國小在學 學生,申請學生品行端正。五、 應附證件:該會申請書、成績單影本、在學證明及個人資料 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如附件)。(若為新生,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六、 聯絡人:陳郁婷小姐、江怡靜小姐,電話:(04)2406-0306,基金會網站:http://linsfund.googlepag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