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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遴選係由學校或聯盟/國際教育中心薦送教師參 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一)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之要件:自110 學年度至114學年 度間,學校曾2學年度(含)以上獲得國教署補助之國際教 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 際化,每學年至少一項補助者(同一學年度內,獲多項 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一次補助)。 (二)參加遴選教師應具備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 教育學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畫工作之正式教 師。 (三)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各分區辦事處或縣市國際教育中心可 推薦正式教師 1 人,請附上推薦書。 二、請符合以上條件之學校鼓勵符合資格教師參加,並於薦送 期間至Google表單填寫,說明如下: (一)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HrgFfHmvA6EDwRdQ6 (二)學校薦送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星期五)止。 (三)錄取教師義務:錄取教師需全程參加行前國內培訓、海 外培力;培訓後需配合進行成果分享工作。 三、將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五)公布錄取名單;有關學 校薦送方式、錄取者權利義務及配合事項等,請詳閱 簡章。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吳小姐,聯絡窗 口電話:049-2910960#2611或余先生#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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