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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屆徵文方式: (一)各校須辦理校內評選,擇錄優異作品參加徵文,60班 (含)以下學校之各組項參賽數以8件為限;超過60班學校 之各組項參賽數以12件為限。 (二)各校須填製作品數量送件總表,同一位作者,同類作品 以1件為限,送件總表請逐級核章。 (三)各校送件超過應送件數者,該校所送作品皆不納入評選 (請各校審慎清查並過濾稿件)。 (四)送件受理後,不得要求抽換作品。 三、收件資訊: (一)日期: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時 不受理。 (二)地址:學生參加作品由各校統整後,掛號郵寄或親送至 「434009臺中市龍井區龍西里龍門路51號 龍井國小教務 處收」(信封請註明「兒童文學徵文比賽」),恕不接受 置放本府交換信箱。 (三)聯絡人:龍井國小註冊組長張永生老師(04-26397131分 機711)。 四、錄取件數:各組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至4人、第三名3 至6人、佳作若干名。將依參賽件數多寡及作品水準,酌增 或從缺。 五、注意事項:附件一(作者資料表)、附件二(著作權聲明暨授 權書)及附件三(送件總表)除寄送正本至龍井國小教務處 外,請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rHYjpegBy4fwMxTg8線上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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