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本府114年12月8日府授勞動字第1140374808號函轉勞動部同年月1日勞動條4字第1140148574B號函辦理。二、為使貴中心、學校勞務提供者瞭解相關規定,請協助宣導。
臺中市政府公文、勞動部公文、勞動部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