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2-05 10:30~2026-01-23 10:30 更新時間: 2025-12-12 15:44:18
訊息內容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壹、鑑定報名資格

一、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 (含實驗教育學生 ),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 一年級下學期最後 1 次暨 二年級上學期 第 1 次 學校舉辦之 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 三年級下學期最後 1 次暨四 年級上學期 第 1 次 學校舉辦之 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 (扣除已取得資優學生身分者 。

(二)具資賦優異潛能 經學生 之法定代理人 實際照顧者 (以下稱法定代理人 推薦 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二、 鑑定複選報名 資格:通過初選者。

貳、初、複選時間

1.初選:115年3月7日(星期六)

2.複選:115年4月18日(星期六)

 

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可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查看報名表件及簡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