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輔導室公告)「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_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相關資訊與期程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8-30 16:00~2025-09-05 15:00
訊息內容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_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

異動說明>>旨揭比賽自114學年度起校內承辦處組從學務處訓育組轉至輔導室輔導組,特此說明!!

校內初選相關期程:

1.作品收件截止時間:114年09月05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請學生們務必準時繳交,逾時不候!

2.自09月01日(星期一)起可至輔導室領取校內報名表,或自行列印附件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_校內報名表>,填寫好資料後,以迴紋針將校內報名表固定在作品背面右上角處。

3.作品繳交地點:敬道樓1樓輔導室。

4.預計辦理校內初選時間:114年09月10日(星期三)。

備註1:依簡章規定,國小組每校應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各組作品。各項類別普通班送件數為 1~5 件;美術班送件數為 1~15 件。

備註2:參賽作品類別、規格及使用材料

一、繪畫類:
(一)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二)繪畫類限國小組選送,水墨畫類、版畫類作品請勿選送本類。

二、書法類:
(一)各組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二)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三)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四)特別注意事項:
A.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14 年 10 月 19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於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並將現場書寫之作品送決賽審查,現場書寫簡章如附件一。若因故不克參加現場書寫者,應繳交放棄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聲明書(附件二),由就讀學校於 11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前,以正式公文函報承辦學校(副知本局)備查。
B.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未參加現場書寫者,不予送件參加決賽審查。

三、平面設計類:
(一)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作品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二)國小組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
(三)各組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四)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四、漫畫類:
(一)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二)國小組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圖畫紙。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三)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五、水墨畫類:
(一)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二)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0-35 公分×60-70 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六、版畫類:
(一)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二)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三)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應以透明膠片覆蓋。作品無透明膠片、未乾透者不收。
(四)國小組參賽作品須為學校課程學習及創作之作品。
(五)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