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臺中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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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塗宥騏 | ||||||
日期起迄 | 2025-01-06 00:00~2025-05-1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12 14:46:19 | ||||||
訊息內容 |
一、報名資格: 依據國小六年級第一學期之兩次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T分數)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15%者(扣除小學已具資優學生身分者),即符合參加資優學生鑑定初選報名資格。 預計114年3月13日發放符合初選資格的報名通知單。
二、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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