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社團法人臺灣省婦幼協會113年5月24日(113)台春字第004號函辦理。二、 補助方案須由各校先行線上預估人數,再致電該協會確認,相關流程詳閱企劃書(附件)或洽該會官網最新消息(https://www.twaca.org.tw/page/news/index.aspx)。三、 活動預計補助300人,額滿後恕不再受理。四、 申請期間113年6月4日至6月17日止,審核結果預計於113年8月通知,補助金額預定113年9月發放。該補助為單次補助,預計每位弱勢學童補助新臺幣2,000元(同戶最多限2名)。五、 檢附該會活動企劃書及立案證書,相關事務倘有疑義,逕洽該會(04)2528-5556廖友瑄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