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7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09702號及本府衛生局115年1月28日中市衛疾字第1150008512號函辦理。
二、
(一)
協助宣導疫苗接種事項,並鼓勵校(園)內教職員工生踴躍接種疫苗:自115年1月1日起,滿6個月以上未接種新冠疫苗者,以及尚未接種流感疫苗之公費接種對象,請儘速完成公費疫苗接種;新冠疫苗擴大接種作業至同年2月28日為止、流感疫苗至疫苗用罄為止,可透過本府衛生局網頁、疾管署全球資訊網、疾管家,或撥打1922防疫諮詢專線,查詢鄰近合約醫療院所,並電洽院所預約施打公費疫苗,另亦可聯繫所在地衛生所協助媒合合約院所,至校內設置接種站,提供接種服務,以維護相關人員健康。
(二)
四、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