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110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0-09-16 00:00~2020-10-3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9-16 11:44:51
訊息內容

說明: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27865號函辦理。

 

二、 表揚對象包含:
(一)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 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 旨案獎項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至本活動網站https://nlaward.moe.edu.tw/或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本案教育部委託「傳動數位印刷有限公司」辦理,歡迎電洽服務窗口林先生(聯絡電話:0933-230154),推薦資料請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

 

五、 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活動電子海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