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學年度寒假課照報名連結,詳見訊息內容。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日期起迄 2023-12-20 00:00~2024-12-27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1 17:09:24
訊息內容

臺中市大甲區文昌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寒假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辦法

一、目的:協助本校家長解決子女假期中孩童照顧問題,提供適當托育活動,增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二、依據:(一) 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二) 本校教務工作計畫

三、辦理單位:本校家長會、本校輔導室

四、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五、師資:由學校遴選符合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資格者擔任。

六、課程內容:以家庭作業指導為主。

七、托育日期:自113年1月22日(一)起至113年2月2日(五)止,共2週。

八、托育時段:一~六年級:週一至週五每日8:00~12:00。

九、招生人數:每班上限25人,下限20人,人數不足不開班,錄取名額以報名時間先後順序為準。

十、收費:1120元(低收入戶、身心障礙(須領有手冊)、原住民等身分之學生,寒假課照未補助)

十一、為維護每位學生上課照班權益,若有嚴重干擾其他同學行為,得停止其參加課照之權利。

十二、為考量學生安全,請家長務必準時至校接送學生,若無法準時接送,經學校溝通三次未改善者,得停止其參加課照之權利,退費依教育局規定標準辦理之。如為安親班接送者,需安親班簽具接送同意書。

十三、如欲參加者,請於112年12月23日(六)前填寫報名資料

十四、退費方式:依「台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之退費基準辦理。

       (一)於確定開班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二)確定開班後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而申請退費者,不論是否開課退還所繳費

用之三分之二。
        (三)開班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未達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

分之ㄧ。
        (四)申請退費時以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五)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全額退還費用。

十五、可在警衛室索取紙本報名表。

                                                ◎若有疑問,可洽輔導室04-26872076#842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bMymtGvjeS47xqNv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