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請各校務必督導參訓人員於「112學年度」報考任一場次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如未於本學年度參加考試,將納入學校未來報名本研習之錄取先後順序參考;相關報考之報名費補助,請依本局112年9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83607號函規定辦理。
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