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113年度志工召募服務計畫」及DM各1份 |
訊息分類 |
訓輔 |
公告單位 |
訓導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02-27 00:00~2025-03-0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27 14:08:18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122404773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社會大眾投入家庭教育志願服務工作,發揚公民參與精神,協助本市推展各項家庭教育工作,特辦理活動推廣志工召募。 |
(二) |
服務內容:進行繪本帶領、桌遊、親子活動、設攤宣導等家庭教育相關活動。 |
(三) |
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對家庭教育推廣有興趣及熱忱者。 |
(四) |
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星期一)止,備妥相關資料,紙本逕寄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詳情請參閱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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