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資訊請參閱簡章內容。
另重要修正公告:1.本市自115學年度起取消辦理國民中學一般智能類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僅辦理學術性向類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2.家長不須攜帶檢核資料至就讀國中繳交,改為繳交「初選報名登錄完成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