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115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有需轉換語言別(一到五年級)的學生,請於115/3/27(五)以前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請家長點閱)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3-17 16:00~2026-03-27 16:00 更新時間: 2026-03-17 16:14:13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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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依據公文中華民國11322日臺中市教育局中市教小字第1130009213號函說明段四-()辦理-舊生: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考量多數學生均維持原選習之語別,且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學生對語言學習之興趣,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倘修習該語別一年以上之舊生,因配合家長(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時,請學校提供申請機制,設計表格提供學生填寫,經家長簽章同意後繳回並開課。 

二:本調查並非以孩子的興趣為主。

三:申請選修轉換語別之條件:j配合家長(家庭)母語轉換需求k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四:若貴子弟轉換學習語別需求,請貴子弟到教務處教學組拿取申請表(如附件)填妥簽名後繳回教學組

五:如貴子弟轉換需求,請忽略此公告

六:本申請即日起~115/3/27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