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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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2-12 08:40~2026-12-19 08:40 更新時間: 2026-02-12 08:50:46 |
| 訊息內容 |
一、本案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2月3日中市教人字第1150010872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部115年1月2日函所載退休人員作業系統調整事項,推估調整時程約半年。為利114年12月27日以前已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請各主管機關轉知所屬發放機關,以適當方式告知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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