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本學年度六年級學生)數理 、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與相關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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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1-23 08:40~2026-10-01 00:00 更新時間: 2026-01-28 14:54:45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本學年度六年級學生)數理 、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待於115年3月初,學校將發下符合管道一報名資格的初選報名通知書通知學生與家長後,並交回通知書(報考意願與類別),請於3 /17-3/26(下午5點前)家長自行上線報名目前系統尚未調整至115學年度報名介面,請勿進行報名操作,以免影響相關權益。(網站搜尋:臺中市國中資優鑑定報名系統https://jhgti.taichung.gov.tw/,本網站於3月17日開放報名;另為確保網站穩定運行,請避免開放當天同時瀏覽。) (因需檢核報名資料,請盡量在3/26前2天-3/24前完成報名。) 鑑定報名資格 一、 【管道一】初選: (一) 應符合下列三項報名資格其中之一:
(二) 鑑定報名資格須經各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檢核,並經各就讀國中(以下簡稱各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 二、 【管道一】複選:【管道一】初選通過且經各國中承辦單位審查通過者暨【管道二】審查結果需經進一步評估者。
三、 【管道二】:具有學術性向(語文類)(數理類)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且115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並具備下列三項資格之一者,可參加【管道二】之鑑定。 (一) 112年8月1日至115年3月26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之學生。 (二) 112年8月1日至115年3月26日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之學生。 (三) 112年8月1日至115年3月26日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之學生。 如欲報名管道二:(請洽輔導室資料組)
重要期程與訊息,請詳見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