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本(114)學年度二年級、四年級學生),收到學校發下符合報名資格的初選報名通知書後,符合報考資格且有意報考資優鑑定的學生家長於12 /22-1/2中午12點前,自行上線報名,並於12/19(五)前將初選報名通知書家長回條交回輔導室。 | |||||||||||||||||||||||||
|---|---|---|---|---|---|---|---|---|---|---|---|---|---|---|---|---|---|---|---|---|---|---|---|---|---|---|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 |||||||||||||||||||||||||
| 日期起迄 | 2025-12-15 12:00~2026-04-30 12:00 更新時間: 2025-12-15 12:09:13 | |||||||||||||||||||||||||
| 訊息內容 |
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本(114)學年度二年級、四年級學生),收到學校發下符合報名資格的初選報名通知書後,符合報考資格且有意報考資優鑑定的學生家長於12 /22-1/2中午12點前,學生家長線上完成初選報名資料登錄: https://egti.tc.edu.tw/,點選國小報名系統或掃描下方QR code,並於12/19(五)前將初選報名通知書家長回條交回輔導室。 報名QR code *鑑定報名資格 一、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含實驗教育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一)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一年級下學期最後1次暨二年級上學期第1次學校舉辦之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三年級下學期最後1次暨四年級上學期第1次學校舉辦之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扣除已取得資優學生身分者)。(二)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以下稱法定代理人)推薦,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二、 鑑定複選報名資格:通過初選者。 *請二、四年級符合報考資格且有意報考初選資優鑑定的學生,敬請家長自行下載並詳閱簡章與說明: 請點選以下連結: 1.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2資優鑑定初選補充說明與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重要期程與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