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提升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正確認知及法治觀念,提醒未滿14歲的學童勿違規騎乘。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2-08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12 11:18:47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5日臺教署高字第1135403962號函續辦。
二、 旨揭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規則圖卡,請學校下載運用強化學生安全駕駛觀念。
三、 邇來接獲民眾反映在大甲區、大安區一帶,長期有國中小的學童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請各校留意學童騎乘情形,持續追蹤關注校內學生是否有違規情形,提醒未滿14歲的學童勿違規騎乘;滿14歲的學生騎乘需要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