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勞動部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該部於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02-06 00:00~2024-12-13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06 08:13:04 |
訊息內容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及其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