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113年1月12日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雪娥
日期起迄 2024-01-19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19 17:54:25
訊息內容

主旨:「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3年1月12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考試院、行政院113年1月12日考臺保一字第11300000791號、院授人給揆字第11300000032號令辦理。
二、檢送考試院、行政院前開113年1月12日令、本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本
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