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細部執行計畫。」
訊息分類 生教組
公告單位 生輔組長 卓淑莉
日期起迄 2025-01-02 09: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2 14:07:14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12月24日府授消危字第1130372996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持續推動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各項措施,於本計畫執行期程間(1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遇連續假期(如春節)或發布低溫特報,請加強執行相關宣導事項:
(一) 強化學生寄宿舍之安全:
1、 加強檢查及改善校內學生宿舍熱水器設備及建築通風環境。
2、 協請本府消防局(當地消防分隊)共同訪視學生校外寄宿場所,如 有發現一氧化碳中毒潛勢,輔導改善。
3、 協請本府消防局(當地消防分隊)共同宣導寄宿校外學生自我 診斷危險因子,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二) 加強學生之安全防範觀念:
1、 請將一氧化碳中毒防範觀念修正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安全教育」議題,結合相關領域課程及教科書內容實施,從小紮根安 全教育。
2、 請運用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及各縣市政府(消防局)網站之宣導素材,於寒流來襲時提醒學生、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之發生。
3、 請各級學校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強化學生防治一氧化 碳中毒知能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宣導資料,公布於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網址 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code=list&ids =1 ) 或本府消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form/index.asp?Parser=2,4 ,221,218),請各辦理機關自行運用加強宣導,並於機關網頁設置該頁面連結功能,以提供民眾參考。
四、 請各利用所設置之 LED 電子字幕機或LINE或臉書等社群媒體宣導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項(宣導標語 如:天氣寒冷,使用燃氣熱水器勿因天冷而門窗緊閉,以免通風不 良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五、 每年12月至翌年2月「一氧化碳預防季」期間加強辦理相關宣導活動。
六、 另有關各校執行成果部分,114年全年度執行成果另函知至本局局務調查表填報,由本局彙整各校資料統一函報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