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王秋文
日期起迄
2026-01-07 15:10
~
2026-01-14 15:10
更新時間: 2026-01-07 15:14:53
訊息內容
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24.pdf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八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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