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115學年度學生總量管制措施
訊息分類 教學組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侯政光
日期起迄 2025-12-03 08:00~2026-01-31 08:00 更新時間: 2025-12-03 08:07:13
訊息內容
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 函

 

  地址:40801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88號
承辦人:教師兼註冊組長 黃惠葶
電話:04-22510983#112
電子信箱:lmjhtcedu@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清水區大楊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 黎中教字第114000693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87055700X_1140006930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校115學年度學生總量管制辦法,敬請轉知學生家長,毋任感荷。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3日中市教中字第1140103236號函辦理。
二、 本校115學年度維持實施學生總量管制,隨文檢附本校總量管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