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高美國小115學年度本土語文選修申請「更換語別」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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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務組長 趙偉勝 |
| 日期起迄 | 2026-03-31 10:00~2026-04-06 10:00 更新時間: 2026-03-31 10:07:45 |
| 訊息內容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1月 19 日中市教中字第 1150004789 號函辦理,為落實本土語文教學正常化並兼顧學生學習之持續性,特說明 115 學年度選修機制如下: 一、對象:本校目前一至五年級學生(114學年度舊生)。 二、原則:續修原語別,不再普發調查表。基於學習連續性有利於提升孩子學習成效與興趣,下學年度原則上將維持原選習語別,家長無需重複填表。 三、轉換機制:若修習該語別一年以上之舊生,因家庭母語環境轉換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確有「更換語別」之需求,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1.領取表單:請至教務處索取「舊生轉換語別申請表」、或自行下載表單。 2.提交期限:請於115年4月2日前將家長簽章之申請表交回教務處。 四、溫馨提醒:語言學習具連貫性,選習後需修習完整學年課程。請家長務必與孩子充分溝通後再決定是否轉換,以保障孩子學習權益。 五、若欲轉換選習語別,請於115年4月2日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逾期視同維持原語別。 六、聯絡資訊:教務處教務組(26112505分機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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