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徵選115學年度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分團輔導員(即原本土語文指導員)訊息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林欣宜 |
| 日期起迄 |
2026-03-25 13:00~2026-04-01 13:00
更新時間: 2026-03-25 13:07:13 |
| 訊息內容 |
| (一) |
協助本市本土語文推動委員會之運作,推動本市本土語文課程發展、實施及評鑑。 |
| (三) |
輔導學校本土語文課程備課及觀(議)課,分享教學經驗,提升教學效能。 |
| (四) |
協助本市維護本土語文教育相關資源網站,提供教師教學資源、經驗分享、教學諮詢及意見交流之平臺。 |
| |
資格條件:本市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正式編制內教師,且具下列條件之一之現任合格教師: |
| (二) |
曾於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言組服務三年以上。 |
| (三) |
取得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且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 |
| (四) |
取得102年以前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資格或103年以後通過原住民族與中高級以上考試,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 |
| |
本次徵選缺額共1名,以具國中階段教學經驗或具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者優先,倘無符合前開條件者,則依整體條件擇優錄取。 |
| |
旨案錄取名單將於115年5月29日前公告,意者請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最高學歷、教師證、服務學校應聘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影本),於115年4月23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並於信封註明「115學年度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分團輔導員(本指員)徵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