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何國基
日期起迄 2025-11-27 10:00~2025-12-31 10:00 更新時間: 2025-11-27 10:03:45
訊息內容

轉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
修正重點公務人員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各機關不得拒絕,期間最長得至該孫子女滿3足歲止,以期營造更加友善之公務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