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3 年臺中市各醫院提供診療服務優待辦法,請依需要參考利用。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何國基
日期起迄 2024-01-04 00:00~2024-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4 14:20:38
訊息內容

就診優待手續 就醫批價時,應主動出示 身分證明相關文件 員工證 、 退休證 、 退休協會會員證 或 機關開立身分證明文件 ),必要時,配合醫院要求出具其他身分證明證件。 未出示 或 不配合 醫院要求出示相關證明文件者,醫院得 不給予相關醫療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