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本府社會局115年6月26日中市社少字第1150097299號函辦理。 |
| 二、 |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權利公約CRC施行法第6 條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條規定,保障兒童及少年參與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所設兒少福利與權益事務 相關小組運作權益;每年由地方政府推選5人,並應保障身心障礙兒少、原住民族兒少、新住民子女、國中(含)以下兒少等3名及不分處境兒少2名(不得為單一性別)。 |
| (一) |
兒少候選人資格:目前就讀、實際居住或設籍於臺中市;出生日期為98年1月1日以後者。 |
| (二) |
遴選委員資格:公開徵求本市18歲以下兒少登記為遴選委員,有意願擔任者請於115年7月22日(星期三)前線上登記。 |
| 1、 |
日期時間:115年8月4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6時。 |
| 2、 |
地點:臺中女兒館(臺中市北區錦平里太平路70號)。 |
| (四) |
旨揭登記期限至115年7月22日(星期三)止,遴選委員及兒少候選人登記表:https://reurl.cc/zQxgep。 |
| 四、 |
檢附旨揭簡章、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設置兒少代表機制常見問題(FAQ)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暨同意書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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