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簡章辦理。 |
二、 |
旨揭簡章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各校逕自下載詳閱,並將是項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暨務必轉知有關人員、學生及其家長(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且惠予提供紙本簡章及協助報名相關事宜。 |
(一) |
增列114學年度實驗教育(含在家自學)學生報名資格,另於第玖點「注意事項」宣告115學年度之初選鑑定報名資格相關規定。 |
(二) |
依特殊教育法立法意旨。本鑑定各項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之權利義務,如法定代理人因特殊事由不能或難以行使親權或監護權,得由實際照顧者簽屬聲明書,並代為處理特殊教育相關事宜。 |
(一) |
報名時間如后,請各校惠予實際至鑑定承辦學校報名人員公(差)假登記: |
1、 |
初選:114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逾時不受理。 |
2、 |
複選:1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逾時不受理。 |
(二) |
報名地點: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輔導室(臺中市北區太平路74號)。 |
(四) |
鑑定地點: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輔導室(臺中市北區太平路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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