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學生申訴校園事件管道與輔導資源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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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轉知訊息 |
公告單位 | 生活教育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09-04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04 14:32:59 |
訊息內容 |
一、相關校園事件(如不當管教、霸凌或性別事件)學生申訴管道如下: (一)校內求助管道: 1.向學校校內人員或專責單位(如學務處等)反映。 2.寫信至學校投訴信箱。 (二)校外求助管道: 1.教育部24小時專線「1953」或本局反霸凌諮詢專線「0800-580-995」。 2.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或致電110尋求警政協助。 3.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投訴。 4.本市1999便民專線。 5.本府陳情整合平台。 6.本局局網-便民服務-意見信箱。 7.撥打本局學生事務室專線「04-2228-9111」依業務性質轉接專人服務。 二、倘學生有心理輔導或諮詢需求,可至臺中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聯絡我們專區(https://scc.tc.edu.tw/CS_Taichung/index2.aspx?flag=ContactUs)留下相關聯絡資訊,將由專人與學生聯繫,進行後續評估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