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辦理本校11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一案,請符合規定辦理獎勵之教師,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班前請填妥推薦表送交人事室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6-01-07 08:20~2028-12-31 08:20
訊息內容

有關辦理本校114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一案

 (一)、凡教師連續任教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成績優良者,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勵金(10年者為4000元、20年者為6000元、30年者為8000元、40年者為10,000元),相關年資採計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辦理(年資採計有包括任職前接續之代理教師年資)。

(二)、經人事室依上開規定清查結果,114年符合獎勵人員(年資計算至115年7月31日止)如下:
1.屆滿10年:譚○甫教師、王○葭教師等2人

2.屆滿20年:黃○儀教師、楊○雯教師、鄧○珍教師、顏○蘭教師、顏○銓教師等5人

3.屆滿30年:張○吉教師、陳○能教師、鄭○升教師等3人

請以上合於規定辦理獎勵之教師,115年3月4日(星期三)下班前請填妥推薦表(A4紙列印)送交人事室辦理。

(三)、倘教師同仁有本(115)年度亦符合獎勵規定而漏未列冊者,敬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前檢附相關年資證明逕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