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212號函、本局114年1月14日中市教終字第1140003123號函(諒達)及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
| (一) |
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以免字數太多,本局無法上傳檔案。 |
| (二) |
報名行政組者之事蹟以其行政績優事項為主,報名教學組者之事蹟以其教學績優事項為主。 |
| (三) |
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5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
| (四) |
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檔案大小為800KB至4MB)及「與學生互動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檔案大小為3MB至8MB)jpg檔,以大圖片尤佳,上傳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請提醒貴單位之受推薦人員依照片使用途徑提供適當照片,並取得照片內其他人員之同意。 |
| 三、 |
有關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確實嚴格審查,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
| 四、 |
送件方式:請將推薦表紙本及資料光碟(含推薦表word檔、相關佐證資料pdf檔、照片jpg檔等)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前送交沙鹿區鹿峰國小彙辦(433106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蘇建豪老師收,電話:04-26224210轉602),紙本及資料光碟逾期未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恕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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