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4學年度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簡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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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1-10 00:00~2025-01-1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10 15:24:28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
一、114學年度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音樂班招生班級數及學生數: (一) 三年級新 生:1班,至多26名,男女兼收。 (二) 四年級插班生:至多9名,男女兼收。 (三) 五年級插班生:至多2名,男女兼收。 (四) 六年級插班生:至多1名,男女兼收。
二、114學年度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管道一術科測驗內容: (一)測驗內容: 1.音樂基本能力(主考者以鋼琴施測) 2.演奏能力:樂器演奏(擇一報考)。
(1) 三年級新生:
※ 附註:所有樂器之演奏能力測驗一律背譜。 ※ 學校提供樂器:鋼琴、木琴、鐵琴、定音鼓、小鼓、低音提琴,其餘樂器請考生自行準備(包含鼓棒)
(2) 四年級插班生:
※ 附註:所有樂器之演奏能力測驗一律背譜。 ※ 學校提供樂器:鋼琴、木琴、鐵琴、定音鼓、小鼓、低音提琴,其餘樂器請考生自行準備(包含鼓棒) (3) 五年級插班生:
※ 附註:所有樂器之演奏能力測驗一律背譜。 ※ 學校提供樂器:鋼琴、木琴、鐵琴、定音鼓、小鼓、低音提琴,其餘樂器請考生自行準備(包含鼓棒)
(4) 六年級插班生:
※ 附註:所有樂器之演奏能力測驗一律背譜。 ※ 鋼琴音階調性現場抽籤決定。 ※ 學校提供樂器:鋼琴、木琴、鐵琴、定音鼓、小鼓、低音提琴,其餘樂器請考生自行準備(包含鼓棒) (二)甄選鑑定標準: 1.術科測驗總成績:音樂基本能力占50%、演奏能力占50%。 2.術科測驗各分項(音樂基本能力、演奏能力)缺考或成績有零分者不予錄取。 3.扣除「管道二」優先錄取人數後,術科測驗表現優異者,按總成績高低排列序號,經臺中市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學生甄選鑑定小組綜合研判後,擇優錄取,額滿為止。總成績相同者,依1.音樂基本能力成績總分 2.節奏3.音感之順序由高分依序排序入班。 三、114學年度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音樂班樂器選修名額: 通過甄選鑑定符合入班之學生,鋼琴為每生必修之樂器,三年級新生選修樂器先依本條第四款安置後,其餘均依據術科測驗成績總分之高低由學校統籌分配選修樂器;四、五、六年級插班生依本條第五款安置後,其餘均依據術科測驗成績總分之高低由學校統籌分配選修樂器。 (一)三年級組招收的樂器項目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低音管、小號、法國號、長號、低音號、打擊樂合計26名(學校得依錄取人數及樂器需求做彈性調整)。 (二)四年級組招收的樂器項目包括:中提琴、低音提琴、雙簧管、低音管、法國號、低音號。(學校得依錄取人數及樂器需求做彈性調整)。 (三)五年級組招收的樂器項目包括:中提琴、低音管、小號、法國號、低音號。(學校得依錄取人數及樂器需求做彈性調整) 。 (四)六年級組招收的樂器項目包括:法國號、低音管、低音號。(學校得依錄取人數及樂器需求做彈性調整) 。 四、新生三年級以管弦樂器(不含鋼琴)報考者,達通過標準且術科測驗成績總分前26名者,可依術科測驗成績總分之高低及術科測驗之樂器,優先選修該項樂器,至該項樂器編制額滿為止;其餘均依據術科測驗成績總分之高低由學校統籌分配選修樂器。 五、插班生四、五、六年級以管弦樂器(不含鋼琴)報考者,達通過標準且術科測驗成績總分達錄取名額者,可依術科測驗成績總分之高低及術科測驗之樂器,優先選修該項樂器,至該項樂器編制額滿為止;其餘均依據術科測驗成績總分之高低由學校統籌分配選修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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