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為辦理「113學年教師揪團跨校社群共學實施計畫」第一學期經費申請案,請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申辦,請查照。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11-08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08 10:34:20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旨述計畫為鼓勵教師透過同儕合作共學模式,自主規劃精進課堂教學活動或研習,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教學品質,以期活化課堂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有意願參與之教師可自行規劃課程內容,自行聘請講師,揪集志同道合者共襄盛舉,以達共同提升教學專業,增進學生學習成效之目標。 |
(二) |
辦理期程:即日起受理申請,審核通過後請積極辦理並於114年1月31日前執行完畢。 |
(四) |
申辦方式: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陸、實施原則與注意事項」(如附件)。有意揪團或參與共學增能之教師請逕上「教師揪團跨校社群共學計畫資訊平台」以OPEN ID登錄(網址:https://tcgolearning.tc.edu.tw,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登入)。 |
(五) |
如欲取得研習時數,請揪團人服務學校之教務處協助辦理「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研習報名登錄事宜,待研習課程審核通過後,請揪團人將課程代碼通知參加者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報名研習。 |
(六) |
揪團人應依申請內容積極辦理,並於研習辦理完竣1週內,將活動成果表、活動照片4張、簽到表、教師揪團共學意見回饋表及上課講義或筆記上傳至揪團共學資訊平台,並將簽到表、講師鐘點費領據及交通費領據寄達承辦學校北屯區松竹國小(地址:本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12號) ,上開所需資料格式詳如附件,請依規定格式填報,以利後續經費核撥事宜。 |
(七) |
本案計畫相關附件亦可至「教師揪團跨校社群共學計畫資訊平台」之「表單下載」區下載。 |
(八) |
本案聯絡人:北屯區松竹國小黃芝瑋教務主任,連絡電話:22447043,分機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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