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正確核算112年度年終獎金,請本校「代理教師」於12/25(一)下班前提供112年上半年度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至人事室。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3-12-14 00:00~2024-01-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14 10:54:34
訊息內容

有關本校「代理教師」112年度年終工作獎金申請相關事宜

  1. 112年度於本校到職前,有於其他公務機關及公立學校「按日或按月計酬」之服務年資(例:代理月薪代理或支領日薪代課),請於112年12月25日(一)下班前,提供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至人事室,以利核算年終工作獎金核發比例。

  2. 年終獎金採計年資以 「按日或按月計酬」者為限,不含按鐘點計酬之年資。

  3. 112年度按日或按月計酬之其他公務機關、公立學校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按日計酬者須載明服務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