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交通部「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相關資訊,請本校所屬、家長及到校接送學生人員務必遵守相關規範辦理。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3-12-06 00:00~2024-12-13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06 16:43:30
訊息內容

一、依據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辦理。
二、旨揭宣導辦法第4條規定,小型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應將幼童依下列規定方式安置於安全椅:...二、年齡逾二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八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並優先選用後向幼童用座椅為宜。...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依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使用安全帶。
三、為維護學生乘坐之安全,請家長、安親班及補習班宣導小型車附載學生行駛於道路時,應將學生依旨揭規定方式安置於後座並使用安全帶。
四、前揭宣導辦法完整條文請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參考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