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教務處公告】美哉清小―111 年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第二屆家長會長盃校園寫生比賽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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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2-01-03 07:00~2023-01-03 07:00 更新時間: 2022-01-27 16:06:38 | ||||||||||||||||
訊息內容 |
美哉清小―111年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第二屆家長會長盃校園寫生比賽辦法
一、宗 旨:為培養學生生活美學,落實文化扎根之目標,並藉以鼓勵小學生參加視覺藝術創作活動,特於本校美麗的校園舉辦一年一度的寫生比賽。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家長會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教務處
四、參加資格:本校幼兒園暨國小部一到六年級學生
五、比賽組別及錄取名額:
六、比賽時間、收件時間與收件地點: (一) 比賽時間:111年1月12日(星期三)~2月18日(星期五)。 (二) 收件時間:111年2月18日(星期五)16:00前截止收件。 (三) 收件地點:作品完成後,請交給級任教師。待全班收齊後,統一交給教務處(教務主任)。
七、報名方式(免報名費): 請於圖畫紙背面詳填參賽者班級、座號、姓名即完成報名。(特別感謝本校家長會贊助與提供每位參賽者比賽用紙)
八、繪畫主題:美麗的校園。
九、參賽者須統一採用主辦單位發放之專用畫紙(國小組四開、幼兒園八開),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作畫顏料、媒材不限。
十、比賽規則: (一) 參賽者不得報錯組別或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 (二)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參賽者繳交畫作即視為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 (三)本活動獎品將不得轉換、轉讓或兌換其他商品。 (四)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十一、成績公告:繳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 並於3月4日(星期五) 16: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cses.tc.edu.tw)。
十二、獎勵: 各組前六名暨入選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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