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並自115年1月9日起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廖孟月
日期起迄
2026-01-05 14:00
~
2026-12-31 14:00
更新時間: 2026-01-05 14:02:03
訊息內容
1150109生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pdf
1150109生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逐點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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