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並自115年1月9日起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廖孟月
日期起迄 2026-01-05 14:00~2026-12-31 14:00 更新時間: 2026-01-05 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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