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0-16 15:00~2026-12-31 15:00 更新時間: 2025-10-16 15:12:01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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