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後「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問答集」1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8-25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5 15:48:01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1條、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附表十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4年3月25日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0448號函(諒達)發送旨揭問答集,嗣經彙整各方意見後予以滾動修正。